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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1章 如何定罪[1/2页]

    然而,一旦把法律条文过度细化,却又难以覆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有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钻空子加以利用。究竟要怎样做,才能妥善地将律法具体化为条理清晰的条文,并使之便于向广大民众推广普及呢?

    此时,蒙天鸿见众人皆因自己的一番言论而沉默不语,便以一种开导的口吻继续说道:“诸位大人不必如此忧心忡忡,其实律法的作用在于指引方向。就拿常见的骗子为例吧,我们只需在律法中明确规定,凡是实施诈骗行为的人,一律定性为诈骗犯。然后,再依据诈骗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大小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来确定其罪责的轻重。对于那些屡教不改、多次实施诈骗行为的罪犯,则应使其受到的惩罚加倍。

    当然啦,至于如何准确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诈骗,我们可以采用这样一种方式,从社会公众当中随机抽取七位人员,同时安排司法部门的三位专业人士,共同组成一个临时性的审判团队来进行裁决。此外,为了确保审判的公正性,我们可以将随机选择陪审团成员的名额机会,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相关的公正部门(占据其中三成),而被告与原告则分别占有剩余的份额。”

    要确保律法具备绝对的公正性。律法务必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然而在判定罪名时,则一定要契合广大民众心中的道德标准。应当将定罪的权力归还给普罗大众。律法绝不可与公众道德背道而驰,倘若出现有悖于道德的律法条文,即便其本身设计得精妙绝伦,恐怕也难以获得公众的认可与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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