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坏了,这个boss真没正常技能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五十一章 祭旗,出征![2/2页]

    纪明倒是看过这个视频,是有擅长文言文的玩家拿《为徐敬业讨武?紫?犯牡摹

    清了清喉咙,他扯着有些嘶哑的嗓子。

    【不会吧,怎么会有游戏官方开直播没有提前通知的】

    而得到的答复是……

    “诸位,根据公屏地图上的线路,我们兵分三路,先杀到洞穴门口再集合!”

    虽说有这么一个小插曲,但玩家们确实很重视这场战斗。

    【运营小哥,你们官方只管好好做游戏,网上的逼逼赖赖我们全部干碎!】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几乎一直在死,根本就没有停下来过!

    不过纪明静下心来想一想,发现好像也确实是这个道理。

    如果搞砸了,虽然也算不上输,但终究是嬴的不漂亮。

    虽然水平肯定不如骆宾王,但胜在乐子梗多,乘着游戏节奏的东风也有个几十万级的播放。

    【哥们,那一个头盔可一万块钱呢,这还不值得我们当次水军啊】

    “那么我宣布,开拓者和狗狗村之间的盟约,得到了魂灵圣座的支持和肯定!”

    最后一抱拳。

    但……

    “冲!”

    【加油!】

    【我看到了什么,谁在直播?】

    鬼知道这群玩家是怎么做到的,居然真的找到了三条相对来说比较好走的路线。

    果然,奇米斯带着村民们当场宰杀了三头魔兽,然后把血淋淋的脑袋放在了旗帜下的木桌上。

    而纪明带着白夜笙混进了有枪兵带队的那一路,还多塞了一面盾牌给她。

    “别急着乐呵,只要正常游玩,现在等级最低的玩家都是五,你先想办法升四吧。”

    至于自己的盾牌……自然是换了个“皮肤”进行伪装的深林战盾。

    “真相就是,会被史莱姆喷一脸粘液的蠢蛋只有你!”

    赵君瞄了一眼几乎占满了屏幕的弹幕,心中也升起了几分豪情。

    虽然也不一定能收到米,但挣几瓶快乐水也算聊胜于无。

    于是他也通知小老板注意控场,让飞在空中的西尔维娅开启了《代号·阳月》官方的第一场直播。

    虽然简陋,但不得不说这场盟誓的仪式感确实很足。

    而且除了开拓者以外,狗狗村所有的村民也倾巢出动,各式各样的狗头攒动,皆是一脸兴奋。

    此时这里已经聚集了一大群玩家,叽叽喳喳人声鼎沸,有种高中时参加远足的错觉。

    我怎么不知道还有祭旗这一出啊?

    纪明打开公屏,发现在置顶的地方果真出现了一张地图。

    太狠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爆吼出声。

    【嚯,专业啊,不愧是俺们村里的老面包】

    “出发!”

    “我们要出征!”

    不愧是第四天灾,人往那一杵,就能知道是癫子。

    “OK朋友们,全体目光向我看齐,看我看我,我宣布个事!”

    “所以说,现在我们双方有着一个共同的敌人,有着一个共同的死敌。”

    啊?

    “盟书已签,开始祭旗!”

    在一切进入混乱之前,纪明赶紧拉住一个玩家。

    没有等待多久,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大黄被自己的柯基孙女搀扶着站在了小广场的最中心。

    结盟他是知道并同意了的,毕竟现在玩家和狗狗村之间跟盟友也没什么区别,也就是在官方层面上再次敲定关系罢了。

    作为玩家代表,傅乐也从人群里走出,念出了跟大黄类似的宣告词。

    “强子啊,他说这么喊有气势。”

    站在掌声雷动的人群里,纪明都给整懵逼了。

    “小心点别似了,我可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

    【这是啥意思啊,祭三牲?】

    “誓约已成,以后我们就是兄弟了!”

    纪明很想笑,可除了身旁的白夜笙鼓起了腮帮子以外,竟然无论人狗,全都是严肃的。

    感动了。

    狗头人们虽然被惊动,但也没有轻举妄动,继续依托着陷阱和地势想要打退玩家们的进攻。

    也不知道是死神想要试验一下前苏联睡眠剥夺实验这个都市传说的可行性,还是真就已经彻底疯狂。

    而且这个“好走”考虑的特别周全,避开了几乎所有适合打埋伏或者布置大规模杀伤性陷阱的区域,从根本上降低了翻车的可能性,设计相当的刁钻。

    “朋友们,如果准备好了的话,我们这就出发!”

    【真兴奋啊,有种看魔幻电影的感觉】

    虽然现场只有寥寥两三百人,但各个直播间加起来,见证此刻的恐怕得有近十万观众。

    “怜悯史莱姆的身家性命罢了,毕竟我一直是个善良的好人呀。”

    所以此时此刻几乎所有人的头顶上都飘着一个小摄像头,而且全都瞄准了人群中心的仪式。

    纪明瞥了她一眼。喜欢坏了,这个boss真没正常技能请大家收藏:

第五十一章 祭旗,出征![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